鄧炳強稱若領事以其他身份探監 當局會考慮是否切合「主要目的」

當局建議修訂《監獄規則》,包括賦權懲教署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訪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,建議考慮《基本法》包括有關人權的條文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例,賦權當局因應某些合法目的對在囚人士的權利作出合理限制,他形容是合理、必須及相稱,亦相應制訂了適當保障措施,在維護國家安全、保障公共安全、公眾秩序及保障個人權利、自由之間取得合理平衡。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修訂《監獄規則》的建議,新民黨立法會議員、保安局前局長黎棟國表示,現行《監獄規則》有條文過時,不切合現今形勢,形容修訂是合時、適當及必須,以維持監獄秩序。 多名議員關注限制探訪在囚人士的安排,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周文港問及,當局會否設有濫用探訪機制人士的黑名單,鄧炳強回應表示,不設「一刀切黑名單」,將視乎情況逐一決定,包括會考慮其過往行為。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吳傑莊關注,修訂建議是否適用於外國領事、官員的探訪。鄧炳強稱,國家不承認雙重國籍,持有香港身份證就是中國籍,根據《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》,領事有權探望外國國籍的外國人,若領事宣稱以其他身份探訪其他在囚人士,當局決定時會考慮是否切合「主要目的」,包括維護國家安全、防止罪行、令在囚人士改過自新、監獄保安秩序紀律等,可拒絕探訪。 修訂建議包括因應危害國家安全等特定情況,可向法院申請限制在囚人士與個別法律代表聯繫。鄧炳強表示,懲教署署長會根據每宗案件情況考慮是否施加限制,不會自動延伸至有關律師樓的其他人員,但若涉及整個律師樓都有問題,對國家安全有影響的話,當局會向裁判官申請手令,將限制伸延至整間律師樓,做法跟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的被捕人士見律師情況安排類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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